李荣武、杜振兴、曹培功、张峻、杨彩兰、李华珍、王晓玲、袁朝萍、李超、郑红梅、张国强、普友华、罗元华、张国军、谭家发、谭金龙代表:
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“组建专业队伍、适量扑杀野猪”的建议,双柏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,在2022年6月23日党委会上专题进行了研究,并指派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、治安管理大队、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具体研究办理,现答复如下:
近年来,双柏县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各类违法犯罪等工作,并取得一定成效。随着生态环境改善,野猪种群数量增加,野猪破坏农田、损毁庄稼的事件不断增加,成为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个困扰。
按照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野猪不再纳入保护行列。为着力解决野猪扰民,破坏农田庄稼等问题,我局主动与林草(野生动物保护)等部门协调对接,各乡镇可根据需要,向有关部门提出适量扑杀野猪的申请,审批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武器用量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,研究拟定相关工作措施,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,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。
下步工作中,我们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,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全面提升人居环境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。
以上答复如有不妥,请批评指正,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双柏县公安局
2022年6月30日